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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灾,更要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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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幸昀  发布时间:2014-05-12 20:28:43 打印 字号: | |
  时隔六年,那段记忆,依旧让人倍感痛心。那时起,全国抗灾减灾日成为5.12的代名词,传达着全国人民对逝去同胞的缅怀,也警醒着人们加强灾害预防和自救意识,避免惨痛悲剧再次发生。六年后的今天,在笔者撰稿前,凤凰新闻报道宁夏吴忠市同心县破获一投毒案。该县农民杨某因家庭矛盾,将农药投入自己韭菜坛,导致自己女儿在内的3名幼童死亡。与此同时,12日午间休息时间,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女生宿舍发生持刀伤人事件,一男子爬上女生宿舍二楼,持刀行凶,具体伤亡还在统计。

  其实类似这样的新闻近年来不断发生,与天灾、恐怖势力袭击不同,诸如灭门惨案或是路人、学生、幼童无辜被害的多是因一些琐事矛盾引发,行凶者为了报复社会、报复他人酿制了一幕幕惨剧,不断升级着社会的暴戾和负能量。在药某撞人杀人惨案后,曾有评论文章说到:“在疯狂的刀刃上,看不到丝毫对生命的悲悯和关怀,只有非理性的躁狂。”的确,这些惨案无不令人发指,几条生命转眼消逝,让人们陡升恐惧,满怀忐忑。但更令人不解的是,什么时候开始,伤害他人甚至剥夺他人生命成了解决问题、纠纷的方式?这样的悲剧一而再的发生,虽不是天灾,却比天灾更一次次冲击人们心灵,让人不得不追问,现在的人们到底是什么了?什么时候开始,那些曾经善良的人们会如此罔顾人命,做出过激行为只为宣泄个人情绪?

  另一方面,惨案发生后,人们的焦点也总是轻易被了解行凶原因和严惩犯罪牵引,然后转身告知自己的孩子或家人,以后出外对人对事要注意保护自己,不要太过逞能等等。这些无可厚非,但是除此之外,鲜少有人会去教导孩子或告知他人:“我们要吸取教训,要尊重生命,要敬畏生命,不能因一时之气而践踏他人生存权利。那些行凶者正是因为对生命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才误入歧途,犯下无法挽回的错误。”

  珍爱生命应是为人的第一课。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与状态,我们都应保持对生命的尊重,保持对生命的敬畏。有了敬畏之心,我们为人处世才更加审慎,更加理智。相信这也是复旦大学177名学子联名写下求情信的初衷。面对天灾悲剧、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件,我们不能仅仅缅怀,更应该吸取人们用鲜血换回的惨痛教训,要抵抗、预防自然灾害,更要减少人为灾害。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云溪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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