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顺利执结了一起疑难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也为受害人送来了温暖。
陈某祖籍贵州省,十多年前借居在岳阳县中洲乡,居无定所,家庭非常困难。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将这个贫困的家庭推向了深渊。
2013年2月7日18时许,何某借用万某的三轮摩托车违章驾驶将同向推电动车的陈某及其丈夫撞伤。陈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共计花费医药费54887.24元,并构成捌级伤残。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何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何某与万某仅共同支付医药费10000元,陈某只能借款进行治疗。此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
无奈之下,陈某将何某、万某告上法庭,两被告均缺席了审判,法院依法缺席判决被告何某一次性赔偿各项损失110891.48元,被告万某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两被告均未履行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两个被告家庭均非常困难,何某妻子去年患癌症病故无钱安葬;万某上有父母需赡养,下有3个小孩需抚养,母亲患有糖尿病需大量医药费。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立即派执行法官上门执行。两被告均外出打工,执行法官则只能做家属的工作,同时,对两被告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和调查。经过查询,两被告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和存款。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僵局。
尽管案件执行困难,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隔三差五的上门做被告家属工作。在走访过程中,执行法官在何某的哥哥处了解到,何某及其亲属希望了结案件,但是苦于赔偿数额太大无力承担。掌握了这个重要的信息,执行法官心中有了“数”。于是,执行法官同时与双方接触,耐心地做双方的劝解工作。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次劝解,陈某同意降低赔偿数额,何某亲属亦愿意帮助支付赔偿款。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促成下,在村委会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自此,一起疑难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达成执行和解并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