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岳法动态
华容:法官践行群众路线 刑事审判庭进农家
分享到:
作者:胡四清 熊小辉  发布时间:2014-05-13 19:14:52 打印 字号: | |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华容法院唱响司法为民主旋律,多次将刑事审判庭搬到特殊被告人家里,通过刑事审判惩罚犯罪的同时,更好地保障人权,彰显了司法温情,真正用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得到了当地群众和被告人家属的一致好评。

    

    镜头一:法官在岳阳市君山区许市镇铺子嘴村一组被告人杨某家里。

    

    案情:2013年7月23日22时许,吸毒人员张某电话联系被告人杨某,要求购买毒品,被告人杨某同意后,张某便来到杨某家里,被告人杨某贩卖约1克冰毒给张某,获得毒资500元。

    2014年3月13日,审判人员、法警等利用中午休息时间赶往岳阳市君山区许市镇铺子嘴村一组被告人家里,经过2个多小时才到达目的地。一进屋,大家就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据悉,因为被告人身患尿毒症,一周需要三次肾透析,现在全身发肿,常年睡在沙发上,无法下床行走。法官和陪审员们并没有因为这股味道而有任何的排斥心理,而是坐在被告人旁边嘘寒问暖,与被告人沟通、交流。在回法院的路上,刘法官说,像这类特殊案件我们要最大限度地给他们提供便利,法官虽然辛苦点,但在一定程度上能感化被告人,也有利于挽救被告人,同时深得被告人家属及当地群众的赞许,再累也值得。

    

    镜头二:法官在华容县三封寺镇金盆村7组015号被告人刘某家里。

    

    案情:2014年1月4日14时许,年逾七旬的被告人刘某某为了方便清理自家鱼池的排水沟,将沟边的杂草点燃,火借风势迅速蔓延至附近某林场,引发森林火灾,当地干部群众奋力扑救近三个小时才将山火扑灭。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达2.067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0968元。

    七旬老翁过失烧了森林,老伴患有晚期癌症,膝下六个儿女也是家徒四壁,在2014年4月3日,办案法官驱车来到被告人家中,看到年迈的老人正在照顾病入膏方的老伴儿,看到这种情形,法官瞬间的怜惜感油然而生,但法不容情,还得按照法律的程序和要求办,法官要做的,是多给他们关心,尽量提供便利,最后因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被从轻判处缓刑。

    

    镜头三:法官在华容县北景港镇八一村六组潘某家

    

    案情: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期间,被告人潘某二次贩卖毒品给唐某、戴某等人,获毒资人民币1200元;二次容留熊某、徐某等人在其家吸食毒品。

    由于被告人潘某在2006年交通事故丧失行动能力,多年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在自家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2014年5月8日,办案法官来到华容县北景港镇八一村六组被告人潘某家,潘某此时正躺在床上,从一双无光的眼神中就能看出他对未来的无望,法官看到这个情况,没有马上开庭,而是对他嘘寒问暖起来,27岁正值青春,后面的路还很长,天生我才必有用,要树立起信心来,得到法官的关心,被告人潘某热泪盈眶,表示虽然身体残疾了,但是心里不要残疾,要洗心革面,勇敢地面对生活。
来源:中国法院网华容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