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内发生争执非常常见,几乎在每个大大小小的酒吧都会发生,有时候起因并不是很大,但经过酒精的作用,加上旁人起哄就容易造成矛盾升级,而且前去夜店的人通常都是三五人一起,最后往往会演变成群殴。最近,岳阳楼区法院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在酒吧停车场斗殴的故意伤害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30日晚,青春靓丽的90后女孩小雨与男友彭某应朋友邀约来到本市岳阳楼区“潮人夜店”聚会玩耍,准备离开之时,小雨在停车场停车偶遇了高中同学周某、刘某、李某等人,遂上前与其攀谈。此时男友彭某见女友和别人有说有笑,心生误会,随后与小雨爆发了激烈争吵。周某等三人见状,主动上前为其开解,不料此举如同火上浇油,双方随即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后来周某等人共同殴打了彭某。彭某被打后迅速跑回酒吧叫来余某帮忙再次与周某三人发生打斗,二次打斗中余某被对方用刀捅成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被害人余某致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周某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周某的家属积极赔偿2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余某的谅解,且被告人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减轻处罚,据此依法判决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