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法院执行法官的办案能力就是强,不是你们千方百计执行,恐怕我的钱一辈子都收不回来”申请执行人唐桂银收到21万余元的执行款后,对法院的执行法官赞不绝口。5月12日清晨,唐桂银专程将一面“为民请命、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华容县人民法院致谢,感谢办案法官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成功执行了一起难案。
2011年9月28日,被执行人唐某向申请执行人唐桂银借款16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到期后,被执行人以未结到工程款为由,拒不支付。2012年3月20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起诉讼。2012年5月28日,经华容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唐某偿还唐桂银借款本息人民币210000元的协议,但逾期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华容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查封、扣留了唐某在A公司的工程款200000元。2013年1月21日,唐桂银向华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唐某下落不明,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2013年1月24日华容法院作出(2013)华执字的45-1海执行裁定书向协助义务人A公司提取已被该院扣留的200000元工程款,该公司以前任总经理陈某移交时,没有将法院协助扣留的200000元手续移交下来为由拒绝协助华容法院执行,华容法院在执行中查明,2013年1月15日A公司与唐某已将工程款结清了,而华容法院是2012年3月27日扣留唐某工程款200000元起至结算之日止。因该公司拒不协助法院执行,华容法院于2013年3月7日作出(2013)华执字第45-2号追款通知书,要求A公司追回擅自支付的款项。2013年4月3日作出(2013)华执字第45-3号执行裁定书何(2013)华执字第45-4号罚款决定书,责令A公司在华容法院扣留又没有追回的200000元内承担赔偿责任,并罚款100000元。2014年6月25日,华容法院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君山支公司划拨了被执行人A公司银行存款183600元。剩余款项,经华容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不懈努力,终于在2014年5月8日将欠款追回。
“迎难而上、不推、不拖、不躲,案结事了就是硬道理”,这是华容法院执行局工作的行动指南和办案宗旨。今年来,华容法院执行局秉承该宗旨,成功执结执行难案50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