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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校园侵害,老师、学生都应勇敢说“不”
做老师的“导师” 岳阳中院普法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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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常研  发布时间:2014-05-20 08:19:44 打印 字号: | |
  • 主讲法官:岳阳中院民三庭法官李芬
  • 老师们说,“李法官的课很吸引人”
  您对校园“语言暴力”的了解有多少?对于这一“软暴力”,作为老师的您应该如何自我约束和自觉破除呢?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中,备受关注的是学生问题,备受保护的是学生权益。然而,当老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特别是受到学生侵害时,老师又应该如何依法维权呢?

  带着对这一系列问题的思考,5月19日下午,岳阳中院普法教育课堂走进岳阳市第六中学,与该校近百名教职员工一起探讨解决方案。

  结合自身多年的审判实践和真实的校园案例,主讲法官李芬用法官和学生妈妈的双重身份,将讲课变得饶有趣味,更易让人接受,“假如老师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压力也会随之减轻,那么,在教育教学上,老师更有心思去钻研了,学生的成绩就自然更有希望进步了。”

  “在面对校园侵害时,不仅是学生应该说‘不’,我自己也可以说‘不’”,李芬的授课引起了不少老师的共鸣。每每法制教育课在学校开讲,几乎都是针对学生群体,围绕未成年人保护进行授课,而这堂法制课却给老师们带来了全新的感受。一位贺老师发出感叹,说“这是一堂不一样的法制课”。因为这一堂课更多的是站在一名老师的立场,与老师共同分析学生心理,剖析各类“校园现象”,并指导老师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和学生。

  据悉,本次普法教育是由岳阳中院机关党委、行政科、民三庭与螺丝港社区联合举办。
责任编辑:常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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