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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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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闾敏  发布时间:2014-05-22 15:37:03 打印 字号: | |
  站在走廊上调解完离婚纠纷正准备回办公室,路过的前辈法官问我天天办离婚案子,还相不相信婚姻。噢,原来法官的职业病独具特色。离婚案子,原、被告双方一弃恋爱时的你侬我侬,剑拔驽张,都不想正眼瞧对方一眼,更有甚者,恶语相向,恨不能将对方扔出窗外。于是,我看到过自私的人,明明自己是婚姻的背叛者,却历数对方的过错,唯恐天下不乱;我看到过鲁莽的人,任何事情都是用武力解决,夫妻间完全没有沟通;我还看到过无奈的人,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而委曲求全,打碎牙齿往肚里吞。

只是,我依旧相信婚姻。我国实行自由的婚姻制度,结婚自由,离婚亦自由。但是,法律只是基本的道德,婚姻却承载着众多的伦理道德。法律规定了重婚罪,却没有限制婚外情;法律保护非婚生子的合法权利,却不保护情妇的继承权……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因为对爱人的背叛而倍受他人的指责,因为言行的不当而受到众人的非议。因此,法律让守法的人更快乐,让不守法的人左右为难。

托尔斯泰曾说过“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做法官,将许多人长达数年的婚姻生活浓缩成一场开庭审理,给许多人积压太久的怨恨找到一个出口。于是,有些人离开法院便从此陌路,有些人却放弃执念继续守护家庭。不论结果如何,我们永远只是中立的第三方。如果这个职业病带给我什么,我觉得不是对婚姻的失望,而是对婚姻的重新审视:善良、包容、知错就改是美满婚姻的注脚,暴力、强势、屡教不改是失败婚姻的潜台词。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云溪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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