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法院通过给被执行人加压执行的方式保障了和解协议的履行,该案经历一审判决、二审调解、两年执行达成和解、一年和解的漫长历程。
2011年末,平江法院受理这起黎某申请执行姚某父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姚某之子(未成年)因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受伤的黎某构成十级伤残,经岳阳中院调解,由姚某父子赔偿黎某损失2.5万元。收到这起案件时,执行干警认为该案经中院的调解,该起案件应该比较容易执行,然而在第一次上门执行时,被执行人姚某称其子并没有撞黎某,其子胆小不敢向法庭反应这个情况,事后才向姚某说明真相,这个事情他不会赔偿对方一分钱。执行干警向姚某说明,如果有证据证明的话,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既不申请再审,也不履行案件,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收效甚微。
为了化解这起纠纷,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执行,给姚某及其家人施加压力,一年多下来,虽然没有让姚某主动履行,但姚某态度已发生转变。姚某知道已丧失申请再审胜诉的机会,也明白了法院不执结该案绝不会收兵。姚某的辩解理由成了因家庭困难无钱履行案件。2013年8月,多次上门执行无果的执行干警将姚某拘传到了当地法庭,并将黎某也传到法庭,让双方再次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了在2013年农历年前姚某一次性支付黎某1.8万元了结该案的和解协议。然而,在2013年年末,姚某仅履行了1万元,姚某称余款需在2014年年后才能履行完毕,在征得申请人黎某同意后,执行干警将履行期限限在了端午节以前。为避免姚某再次拖延,从四月开始,执行干警每个星期都电话提醒姚某按期履行,在巨大的压力之下,姚某提前将案款送到黎某家中,该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