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易某诉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经过屈原法院法官的多方努力,原本有意躲避、拒绝出庭的被告谢某终于到庭应诉,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展开辩护。这是屈原法院在认真分析归纳的基础上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降低庭审缺席审判适用率以来,当事人从无法联系、有意躲避或极力抗拒到最终出庭应诉,有效避免缺席审判弊端的又一案例。
——分析案件特点,总结归纳原因。该院通过分析近三年来的庭审案件发现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主要集中出现在婚姻家庭、借款担保、民间借贷三个方面,其中婚姻家庭类占65%,借款担保类占23%,民间借贷类占12%。总结其原因主要在于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打官司不光彩、农村人口外出打工导致无法联系等,还有极少数是出于对法庭的漠视而故意躲避。
——规范送达程序,审慎缺席审理。屈原法院法官消除畏难情绪,不断强化责任心,对立案时原告无法提供被告具体地址或送达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慎用公告送达手段,而是充分利用基层相关组织获取、确认被告人有关信息,或做通被告家属工作,以尽最大可能找到被告并敦促其准时出庭。
——加强法制宣传,阐明诉讼风险。屈原法院在每年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中,着重宣传和介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举证责任部分,使社会公众了解不出庭参加审理导致举证不力可能会产生的不利后果,促使当事人能转变观念,维护权益,自觉出庭。
——严格强制措施,维护法律尊严。针对极少部分案件中被告恶意不出庭参加审理、企图逃避法律责任或藐视法庭的行为,依法对其采取拘传强制措施。自2011年至2013年,共拘传了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