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二十年的发小,因一方将自己告上法庭,案子结了,心中存在怨气。一次拖欠建筑房屋款后,被告终于找到机会马上起诉对方,双方关系一再闹僵。6月2日,在汨罗法院白水法庭法官努力下,案件撤诉处理,双方感叹:是法官让他们二十年的感情重归如初。
事情得追溯到2014年3月6日,玉池乡双狮村村民刘某某向该院起诉,要求同村居民黄某某偿还其在1996年正月所借稻谷270斤。立案后,因标的较小,双方又是邻居和朋友,法官重在对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中,双方对谷价有争议,到物价部门鉴定诸多不便,法官采取对当地几个有经验的农民进行询问,综合得出谷价2300元,双方对此无争议,黄某某也当庭兑现。
看似案结但事未了,双方心里难免留下了疙瘩。4月21日,原是被告的黄某某又以给刘某某建房屋,刘某某拖欠建筑款为由将刘某某告上法庭,要求刘某某偿还所欠建筑房屋款一万余元。
白水法庭法官接手该案件时,感觉到这个案件不是单纯的经济纠纷问题,更是双方堆积在心中的怨气,如果不解开从双方的心结,这两起案件结案后遗留的问题将更大。考虑到这些,法官积极和当地乡政府、村支部书记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从法律、道德各方面做工作,将心比心,对症下药,黄某某主动撤诉,昔日好朋友再次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