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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赌债伪造房产证 “借”款5万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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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峰  发布时间:2014-06-05 09:04:04 打印 字号: | |
  刚一开始,吴栋只是被讨赌债的逼得走投无路,想用伪造的房产证糊弄一下债主。但后来,他大概觉得自己找到了还算不错的生财之道,开始用根本不存在的房子抵押借钱。东窗事发后,吴栋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6月4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仅有小学文化的吴栋喜好赌博,因此而欠下累累债务。2013年5月20日下午,债主舒某找到他,要求其偿还所欠的赌债。一筹莫展之间,吴栋突然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声称没有现金,但可以用房产作为抵押,还向舒某出示了写着自己名字的房产证。因为吴栋对房子的作价明显低于市价,舒某觉得有利可图,立即同意了他的提议,并另外补偿了吴栋7000元现金。事实上,吴栋出示的只是伪造的房产证。

  第一次尝到甜头后,吴栋的心思开始活络起来。2013年7月18日,他找到平江县一居民严某,谎称朋友出车祸需要用钱,用伪造的房产证、土地证作为抵押,从严某处“借得”现金45000元。

  平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栋为偿还赌债,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栋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对其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提请依法判处的公诉意见,该院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中吴栋为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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