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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法院设立“廉政灶” 公务接待一律 “吃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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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明 吴思超  发布时间:2014-06-10 08:10:32 打印 字号: | |
  “公务接待实行对口接待,一律在食堂就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15元),禁止在营业性餐馆进行公务接待,禁止为公务接待专门宰杀家畜,禁止使用烟酒”,“食堂严格控制成本核算,平时向法院工作人员提供工作餐,干警就餐需缴纳就餐费用”……在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食堂显著位置,张贴着该院关于公务接待一律进食堂和干警在食堂就餐的管理规定,自6月9日起,屈原法院推行廉政新政——“廉政食堂”,以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违反规定者将予以重罚。

  过去,屈原法院没有机关食堂,公务接待均在附近餐馆,接待标准难以统一,接待支出占比偏高。今年,该院根据干警人数和接待规模严格控制预算,建起了一栋一层楼二房三桌设计的小食堂:一个大房间容纳两桌供平时干警就餐,一个小房间容纳一桌供接待客人用餐。整个建造费用花费并不高,但却让该院甩掉了接待开支“大包袱”。

  看好自己的“灶台”,煮出清正廉洁之味,实现营业性餐馆“零接待”,扼杀公款随意吃喝之风,屈原法院廉政食堂被干警们亲切称为“廉政灶”。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市屈原管理区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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