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多喝了几杯酒,年仅19岁的唐勤(化名)在和服务员争吵了几句后,不但在KTV里大闹了一番,还挥拳打伤到现场处置的民警。6月9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2月5日晚上10点左右,唐勤和朋友在平江县某KTV唱歌时,因琐事与服务员发生冲突。喝多了的唐勤借着酒劲,和同伴张某等人(均已被判刑)在KTV里大闹了起来。平江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警员到现场对其进行劝解。在身着制服的警员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后,唐勤依然借酒闹事,当着民警的面把大厅的玻璃桌掀翻。民警进行劝阻时,唐勤的同伴张某等人立即上前阻拦,并推搡、辱骂民警,唐勤则趁机用拳头击打执法民警的头部。经相关机构鉴定,被殴打民警及KTV服务员等人受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案发后,唐勤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同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平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勤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向各被害人赔礼道歉,取得了被害人和被害单位的谅解,结合平江县司法局的调查评估意见,可对其从轻处罚,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中唐勤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