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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拖延 不懈怠 不敷衍
岳阳中院坚持“三不”原则快速回应代表委员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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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  发布时间:2014-06-12 10:10:57 打印 字号: | |
  “回复客观、全面,有较强可行性和操作性……”

  6月11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了市人大代表黄亚平传真回来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征求意见表》,在意见栏中标注着两行醒目的字句。

  今年初,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期间,黄亚平、陈静琳等两位人大代表以及王志龙、安丽娣、曹景毅等三位政协委员分别就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推行电子政务、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方便律师执业等方面提出5份建议和提案。“请于7月底之前作出反馈与回复。”

  “代表委员们提出建议或提案就是对法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半点不得马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彭世理作出指示。

  按照办理程序,办公室迅速将建议与提案呈送给相关的分管院领导阅处,各对应的庭室或机构也在第一时间作出调研,整理出详细的汇报材料。相关部门分管院领导、办公室及其主管领导层层把关,力求每份回复精确做到内容客观真实、数据详实准确、措施具体可行、成效实事求是。

  6月4日,该院办公室主任何石朝带领负责联络督查工作的同志将第一份回复意见呈送到市政协机关。第167号政协委员提案《关于在全市法院启动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建议》的提交人王志龙仔细查看回复材料,听取相关介绍后,对岳阳法院率先在全省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表示“非常满意”,王志龙说道,“市中院是今年第一个对委员提案作出回复的单位,你们这项工作开展得非常认真、实际”。

  从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反馈的消息,岳阳中院也是最早对代表建议进行办理的单位。

  不拖延时间、不懈怠落实、不敷衍应付。岳阳中院始终将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建议与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的“信号”,第一时间作出回应,获得了代表委员的高度肯定,五位代表委员纷纷表示将进一步支持法院工作。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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