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移驾”戒毒所,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李红与黄强因感情不和闹到法院。在开庭的当天上午,原告李红突然打电话向承办法官反映,被告黄强因吸毒现正被关押于岳阳县戒毒所,下午不可能准时出庭应诉。承办法官在向黄强近亲属核实以后,是延期,还是中止,亦或继续缺席开庭?成为摆在法院面前一个两难的问题:如果选择延期或中止,被告从戒毒所出来的时间没有定数,该案件将有可能被长期搁置;如果继续缺席开庭,双方之间的感情状况、财产状况以及子女抚养情况难以查明。
为妥善解决这个难题,承办法官果断决定前往戒毒所开庭。到了戒毒所,在征求了被告的意见之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都同意离婚,主要争议在于子女抚养费如何承担。因此,针对抚养费的给付标准以及支付方式,承办法官给原、被告作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最终,双方就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自此,突如其来的变故成功化解,离婚纠纷圆满解决,方便了当事人,减轻了诉累,节约了审判资源,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