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法院梅仙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因为家庭压力被迫与陈某结婚的邓某,在结婚几年后还是选择了结束这段不情愿的婚姻。
原告邓某与被告陈某系同村人,两人于2004年经媒人介绍相识不久后就按农村风俗办理了订婚酒。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后,邓某发现与陈某性格不合,便想与陈某分手,但是遭到了双方父母的极力反对,邓某母亲为此还自杀身亡。2007年在家庭的压力下,邓某与陈某结婚,次年生育了一个女儿。由于两人性格不合,邓某选择外出务工,双方总是聚少离多。此后双方多次协商离婚,由于种种原因协议未成。2010年邓某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后,离家外出一直未归。2014年1月邓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梅仙法庭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迅速组织双方进行了开庭。庭审当天双方亲属众多,并且由于邓某几年未归,陈某亲属情绪激动,几次想强行将邓某带回家中,法官及时的制止了这种行为。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强烈,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单独做调解工作。了解到结婚时邓某就非常勉强,婚后夫妻感情也很一般,如今双方分居已经四年,再做和解工作已无必要。法官将调解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小孩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的支付上。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邓某与陈某离婚,共同之女由陈某抚养,邓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五万元。一场弓拔弩张的离婚案最终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和平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