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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2014年第六期:开往地狱的“顺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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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常研  发布时间:2014-06-20 08:45:30 打印 字号: | |
  法庭上的张兴艳始终耸拉着脑袋,脸上不带一丝表情,回答问题非常简略。

  “被告人张兴艳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听到自己当庭被判处死刑,张兴艳也仅仅是做了一次深呼吸,便恢复了木然的表情,“后果不可挽回,一切都晚了。”张兴艳说。

  上学路上 仨小孩失踪

  2013年10月30日凌晨4时50分,张兴艳驾着黑色轿车急急出门。

  “我问他为什么这么早起床,他说要到‘场子’(赌场)里去送钱,去晚了怕被警察抓住。”与张兴艳在临湘同居的情人香香向警方介绍,张兴艳有时赌博,平常不早起,但是那天的闹钟却设在了凌晨4时30分。

  早上6时,张兴艳出现在岳阳县筻口镇,他驾车一路徘徊,似乎在找什么人,车牌的后两位数字被塑料薄膜缠绕遮住。

  “小文上车,带你到学校去。”6时20分许,张兴艳发现了目标人物张小文(8岁、张兴艳的堂侄、张旺强的孙子)。小文看见一向不太热情的堂叔居然跟自己打招呼,便连蹦带跳地上了车。随着小文一同上车的,还有刘梅梅(8岁、小文继母的女儿)、张小薇(9岁、张兴艳的堂侄女、张凡林的孙女)。

  像往常一样,临湘市长塘镇托坝中心小学校车司机冯师傅一大早就前往岳阳县胡湾接小学生们上学。

  “平常等5分钟便走。”冯师傅说,因为有3名小学生没有上车,当天他等了近20分钟。当被问起是否发现可疑车辆时,冯师傅想起了1辆轿车,“我去胡湾时曾与1台黑色轿车迎面相遇。”冯师傅回忆道:“因为路不宽,会车的时候,小轿车停下,让我的车先过。”

  这辆车正是张兴艳的轿车。

  眼看着校车经过,3个孩子喜滋滋的,“今天不用搭校车喽。”当孩子们正为此感到高兴时,他们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上的是一辆开往地狱的黑车。

  8时48分,正在开会的张旺强接到梅梅班主任的电话,问孩子怎么还没来。张旺强大惊:“伢仔一早就出门了,难道没搭上校车?”张旺强赶忙将消息告诉了儿媳。经过再三确认,家长们发现3个孩子都没有去学校。

  “几个伢仔生性乖巧,又爱学习,不太可能因为贪玩不去上学。”一时间,恐惧、惊慌在两家人中蔓延开来。他们发动了所有亲戚,沿着筻口一带挨家挨户的寻找孩子。

  “小文他们上了一辆小车往临湘方向去了。”有两名小学生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于是,寻找孩子未果的家长报了警。

  一种不祥的氛围笼罩了整个筻口镇,紧张的家长们为了安全,开始亲自接送孩子上学。此事被多家媒体报道后,立即震动了社会各界,儿童安全保护问题再次引发关注。

  兜风是假  堂叔成恶魔

  车子一直往临湘方向急速行进着,此时的张兴艳却在跟自己的思想做着激烈斗争。

  “接下来该怎么做呢?是把他们扔到什么地方?还是带他们出去玩几天?”事情有些脱离张兴艳的想像,他原本只想绑架张小文报复小文爷爷,并讹诈一些钱,却没想一车带走了3个孩子。

  “叔叔,车子过学校了。”梅梅发现堂叔没有停车,出声提醒。“叔叔带你们出去玩。”仍然矛盾挣扎的张兴艳随口答道。

  “好啊!”3个孩子兴奋地答应着。

  轿车经过临湘市长塘镇等地后,继续往山里方向行进着。30多分钟后,张兴艳在一条岔路上停了车。

  “不管了,先搞死张小文再说。”一想起小文爷爷和自家的怨恨,张兴艳越想越恨、越想越乱,突然间升起了杀死小文的念头。

  张兴艳把小文单独叫下车,带到路边一处竹林深处,猛地掐住小文的脖子,将小文摁倒在地,用右膝盖抵住他的背部狠掐。起初,小文拼命反抗着,手脚不停地乱动。没过多久,小文便不动了。张兴艳还不放心,用小文的外衣包住其头部,举起一块石头对准孩子的头部猛砸,直到石头浸上了血渍,方才停手。事后,张兴艳将尸体扔到了一处隐密的茅草丛里。

  “小文哪里去了?”两个女孩看见张兴艳一个人回来,问道。

  “他先回去了。”张兴艳喘着粗气,“你们还是继续跟着叔叔去玩吧。”不谙世事的两个女孩便放心地玩起了画片。

  “是不是送她们回去呢?”张兴艳犹豫着,带着梅梅、小薇兜兜转转了几个小时。但是,害怕罪行败露的张兴艳最终决意杀死她们,“她们认识我,不把她们搞死,会把我说出去的。”

  在临湘市黄盖湖镇的一家五金日杂店里,张兴艳买了一根尼龙绳。晚餐以后,他带着女孩们继续“兜风”。

  两个孩子在车上左看右看,眼里充满了对周遭世界的好奇。可是路边的风景,看在张兴艳眼里却只是一个个是否合适的杀人抛尸地点。女孩的欢笑声,听在张兴艳的耳里尖啸刺耳。

  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地点,张兴艳就把车开到临湘的出租房。此时已是21时许,梅梅和小薇都睡着了。张兴艳在车上将绳子打好活结后,先将梅梅抱进了出租房,将其活活绞死。随后,他又将小薇抱进房,如法炮制地勒死了小薇,并脱掉两个小孩的外套蒙住她们的头,将尸体抬进汽车后备箱。

  张兴艳将车子开到临湘市白云乡一个废土堆抛尸。因为感觉其中一个孩子还有呼吸,张兴艳捡起水泥板又朝小孩的头部狠砸了几下,确定两人已经死亡之后,才用废模板对两人的尸体进行了遮掩。

  “张先生,3个孩子都在我手上,3天之内准备90万元钱。如果报案,就准备收尸。”10月31日,张旺强接到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

  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所有证据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都指向张兴艳一人。“是用普通话讲的,略带岳阳口音。”张旺强曾一度怀疑不止一人作案,“我和张兴艳的父亲张才建是堂兄弟。张兴艳的声音,我熟悉。他平时说话很小声,没这么凶。”

  建房积怨 兄弟变仇家

   “筻口镇3个伢仔不见了,你晓得吧。”11月1日,张兴艳的妹夫聂明和张兴艳在某茶楼见面,聂明向张兴艳说起了3个孩子失踪的特大新闻。

  “那3个伢仔是我搞跑的。”

  “什么?”张兴艳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把聂明吓得险些跳了起来,“那3个伢仔现在在哪儿?”

  “我把他们搞死了。”沉默了一阵后,张兴艳喝了口茶,闷闷地说:“我心里很慌,现在只想搞点钱。”

  “要了钱,你也没命花呀。”聂明气急败坏地吼道。

  正在双方争吵之际,数名公安刑警突然夺门而入,将两人团团围住。原来,警方通过对手机号码进行分析,顺藤摸瓜找了过来,并成功将张兴艳制服。

  张兴艳万万没有想到,一通勒索电话,让自己终落法网。

  张兴艳,外号叫“哑巴”,是一个34岁、有点木讷的农民,难以让人把他和穷凶极恶的绑匪联系到一起。辩护律师也说,此前,张兴艳无论在岳阳县,还是临湘,均无犯罪前科。

  “我这个人性格内向,有什么事情都放在心里,但是我决定要做的事情就一定会去做。”张兴艳这么总结自己。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张兴艳去绑架侄儿呢?

  这就要从上一代的恩怨说起。

  在岳阳县筻口镇流传着一句老话:“左青龙,右白虎,不怕青龙万丈高,只怕老虎抬头望。”意思是说,南边的房子不能高过北边的,否则会破坏北边房子的风水。

  张兴艳的父亲张才建与张旺强是堂兄弟,比邻而居。两家均是继承了父辈的老房子,仅隔着一道墙。

  上世纪80年代,张才建家旧房翻新,房屋的构架要比老屋大。由于张才建的屋子正处在张旺强屋子的南边,张旺强认为张才建的屋子建起来后会坏了自家风水,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矛盾。

  几年后,张旺强也把自家房屋推倒重建,房子前移1丈多,两家因此又扯起了皮,关系越闹越僵。

  到了2009年,张才建根据当时的潮流,又准备在原址上建新房。张旺强便气势汹汹地到张才建家大吵大闹:“你们的屋不能比我的屋高,否则你们做一口砖,我就拆一口砖。”当时,恰逢张兴艳在家,听到张旺强的谩骂声,仇恨的种子便悄悄发芽。

  2013年七八月,张兴艳听说两家因房屋排水问题又闹不和,“我听妈妈说,张旺强夫妻俩当时在屋场里乱骂。”仇恨与暴戾开始在张兴艳心中疯长。

  到了10月份,张兴艳与人合伙做炮筒生意亏了8万多元。那段时间,他的日子不好过,成天烦着筹钱的事。

  案发前十几天,张兴艳回家帮父母收割晚稻,看见两家人互不搭理,本就烦燥的他愈发愤恨,“谷一收完,我就产生了报复张旺强一家的念头。”

  “我想把张旺强的孙子送出湖南,让他家里找不到,让这小孩回不了家。同时,我也好搞点钱。”还钱压力大、又苦于没地方弄钱的张兴艳想借此“发财”还债。随后,他买了一个新手机号码备用。

  “哑巴”过堂 “真的对不起”

  2014年3月20日上午8时30分,张兴艳绑架杀人案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定性,即张兴艳究竟构不构成绑架罪展开了辩论。

  张兴艳的辩护律师提出,张兴艳不构成绑架罪。绑架罪的犯罪的动机和目的是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要求,而张兴艳是因纠纷产生了报复心理。客观上,他没有采取胁迫的方式,事先准备手机卡是为了不暴露身份。

  公诉机关则指出,本案是事前有预谋、事中有准备、事后有应对的犯罪。张兴艳因做生意亏本,又与张旺强家有矛盾,便产生了绑架勒索的想法。张兴艳临时购买的电话卡,直至案发时仅打过一个勒索电话,再结合张兴艳的供述,可见其在主观上是为了勒索财物,客观上则利用了与被害人的叔侄关系,诱骗3个儿童上车,杀人后又打电话进行勒索。张兴艳的行为完全符合绑架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从准备电话卡、遮挡车牌、选择偏僻的抛尸地点等来看,张兴艳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

  “张兴艳没有犯罪前科,且有坦白情节”,张兴艳的辩护人建议合议庭依照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对张兴艳从轻处罚。而公诉机关则认为,张兴艳虽然有认罪、悔罪表现,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根据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处理,对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严厉打击。

  “孩子横死的惨状,就连见惯了血腥场面的刑警都不忍目睹。”公诉人十分痛心地说,“3个孩子的离去使数个家庭失去了亲人,使本来完整幸福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粹。血迹可以洗刷,但是伤痛却难以抚平。‘10.30’惨案注定成为很多人心中挥之不去的黑色记忆。”

  在长达3个小时的庭审中,张兴艳一直没有抬头。“我向被害人的家属表示道歉,对不起。尤其是两个女孩的家属,真的对不起。”做最后陈述时,张兴艳自知罪孽深重,当庭忏悔,向法庭提出愿意捐献所有器官,“我真的没想过要杀死他们。”

  可是,一句“没想过”能换回数条鲜活的生命吗?

  “我的伢仔呀。”直到这一刻,小薇的亲人才知道小薇真正的死因。一个9岁的女孩,因为搭了一趟“顺风车”,就死在了别人的仇恨里。

  法庭上,3个孩子的家属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兴艳赔偿两家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27万余元。

  岳阳中院当庭宣判,张兴艳为达到泄愤和勒索钱财的目的,绑架并杀害3名儿童,之后向被害人亲属勒索巨额钱财,犯罪手段十分残忍,罪行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并赔偿张小文、刘梅梅家属经济损失40028元,赔偿张小薇家属经济损失20014元。

  因为3个孩子生前是好朋友,大人们将他们葬在了一起。他们的坟茔就在一个安静的小山窝里,距离小文家只有10分钟的路。每每去看望孩子们,家长都觉得3个小孩正亲昵地围着自己。有时,家长们会和孩子唠唠嗑,即便是说起孩子们发脾气、摔东西的场景,大人们都觉得孩子是那么的可爱,全然忘记了他们有时也把自己气得够呛。

  而今,无论是调皮的他,还是爱学习的她,抑或是文静的她,都已变成追忆。

  后记

  当孩子们遇害的消息传来,而凶手竟是堂亲戚,小文的奶奶终于承受不住打击,晕倒在地。而小薇的爷爷,也在孙女意外离世的几个月后,含恨而终。遭遇如此重创,3个孩子的家人扬言“要杀了凶手全家”。案发10多天后,张兴艳的家人在愤恨、谴责声中举家外迁,至今不敢踏足家乡。

  在一审宣判后的第6天,张兴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已经进入二审倒计时。

  既然张兴艳已经认罪,并表示死后愿意捐献器官,为什么他还会选择上诉呢?

  4月8日,笔者带着这个疑问在岳阳县看守所里见到了张兴艳。此时的张兴艳依然低着头,沉默寡言。

  “我对判决结果没什么意见。”对于为什么要上诉,张兴艳的回答出人意料:“他们(指被害人的家属)把我家人整得太惨了,对我家人不公平,所以我要上诉。”

  这一刻,在法庭上都未流下一滴眼泪的张兴艳哽咽了。

  被关在冰冷的铁窗里将近半年,张兴艳的家人一次都没来探望过他。“他们不敢来。”张兴艳告诉笔者,家里的东西已经被砸的砸、卖的卖,亲人们无家可归,“父母快60岁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还有我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以后他们怎么过?”

  在张兴艳的话里,笔者察觉出他在乎的不是上诉结果,而是家人。他想亲眼见到家人们回家的那一天。他对张旺强一家,似乎又添新恨。

  “我一开始真的不想杀那几个伢仔,只想把他们随便丢在哪里。但是一想到一些事,我心里就不舒服,脑子就乱,所以就把他们给杀了。”张兴艳杀人的想法是如此随意、如此模糊,而他的欲望亦无止境,“人已经死了,就想再搞些钱。”

  在问及捐献器官的动机时,张兴艳说:“我想为自己赎罪。”恨再深,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谈话结束以后,张兴艳拖着沉重的镣铐慢慢远去。此时,笔者很想再问一问:“张兴艳,你会做恶梦吗?那些恶梦是否日日夜夜缱绻不去?你的怨恨、欲望、罪孽究竟何时会消散呢?”

  (除张兴艳以外,文中其他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常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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