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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中院集中培训《常规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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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常研  发布时间:2014-06-23 11:13:15 打印 字号: | |
  6月23日,岳阳中院就常见犯罪的量刑规范化问题组织全院刑事审判工作人员集中培训。青年法官王继华、汤卫、赵顺容、陈敏、汤洪清分别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指导。

  在培训结束时,副院长袁小文指出,学习业务是刑事审判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正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岳阳两级法院都应该加强学习。他要求,各级法院都应尽快熟悉掌握规范量刑的方法,并按照最高院《量刑指导意见》及省高院《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稳妥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

  培训班由刑一庭庭长陈勇、刑二庭庭长李伟辉分段主持。
责任编辑:常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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