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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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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芳  发布时间:2014-06-24 08:14:23 打印 字号: | |
  “刘法官,你好!”望着眼前这个牵着女孩的青年人,我开始在脑中搜索,很熟悉的脸庞,哦,想起来了,他是我去年承办的一个案子的被告人郭某。

年轻的郭某因为婚姻受了挫折,内向的他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一时冲动打算与前妻同归于尽,做了傻事,幸好未造成严重后果。关在看守所的他,每天以泪洗面,想念的是他年近古稀的父母,担心的是他年幼无知的女儿,悔恨的是自己的一时冲动。我们来到他工作的单位、生活的社区和家里,单位领导说郭某是个老实本分的人,担任班长,因为工作表现突出,同事之间相处非常融洽,已经从合同工改为正式工;社区领导说郭某一贯表现良好,为人忠厚,邻里关系相处和睦;父母和邻居说郭某是个孝顺父母,疼爱孩子的好儿子。我们了解到他的这些情况后,对他宣告缓刑,给了郭某一次改正错误,重新做人的机会。

如今的他,脸上散发着灿烂笑容,重新找到了新的工作,有了新的同事,跟父母住在一起,带着读小学一年级的女儿,人生一次重来的机会,他好好珍惜把握了,忘记了对前妻的怨恨,有的只是对新生活的向往。他对我说:我会好好工作,孝顺父母,带好小孩。

我特别的欣慰,这就是我做为一名刑事法官的职责所在。我们期望的不是名利,不是钱财,而是一个个能改过自新的人;能真正做到吸取教训的人;能以此为戒,真心悔过的人。

我衷心的对郭某说:加油,好好干,当一个好儿子,做一个好父亲,回报自己的家庭,回报社会。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云溪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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