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利娟,女,出生于1975年9月1日,1998年大学毕业于南昌航空大学的防护专业,于1999年正式分配到湘阴县人民法院工作。200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后,先后在长仑法庭工作3年,在县院民一庭工作4年,在民三庭工作2年,目前在民一庭工作,担任副庭长职务。在这10年工作时间里,她从事过书记员、内勤和审判工作,2004年通过统一司法考试后,2005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06年任命为审判员,2009年任命为民一庭副庭长。工龄虽不算太长,但这几年的工作经验让她在这份神圣的职业上体味到了人生的价值和意义。
勤政为民,一心为公。无论是内勤岗位还是审判工作,对工作的满腔热情和勤勉的态度是她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没有饱满的工作热情,不可能在工作中有出色的表现,当她接触到人们用充满企盼与希望的目光想通过最后一道门槛获得心中的公正时,她不得不从内心深入告诫自己从事的是一份何等神圣而光荣的职业,所以对待这份工作应当一丝不苟。在基层法庭工作的三年时间里,她以庭为家,她们结婚的新房就设在法庭的宿舍,儿子也是在法庭里出生的,连她婆婆也陪同她在法庭里呆了三年,那时,当事人到长仑法庭办事,可以说24小时都有人上班。她儿子刚满月,她就坐在了书记员席位上作起了记录,法庭就是她温暖的家。2002年,调到县法院民一庭上班担任内勤及书记员工作后,工作的氛围更加紧张而忙碌,面对每年200多件民事案件的开庭,归档、报表及财务内勤,她总是能把自己的工作安排得井井有条,也许她的生活就是在这种忙碌中不断充实。从事多年的内勤工作使她了解了法院工作的每个细节,也锻炼了她工作上勤勉的习惯。故从事审判工作后,每接到一件案子,她总会在最短的时间里通知当事人应诉,在合理的时间排期开庭,及时审结。2009年度,她审结案件103件,都是在审限内结案,结案周期简易程序的平均只有25天。她总希望能在最快的时间里给当事人一个案件满意的结论,因为她深知,迟来的公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正。正是有了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浓厚的工作责任心,她连续5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
立足调解,案结事了。她们所接触的都是民事案件,不论是邻里纠葛,婚姻家庭还是经济类型的案件,大多都是发生在亲戚、朋友、熟人之间。虽然他们之间存在矛盾,产生了纠纷,但是还是有很好的调解基础,只要法官有足够的耐心,多开导当事人,分析案情的是非曲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很多当事人还是能明辨是非,永同存异的,使案件最终能达成调解或撤诉处理,这也是法院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所以当她接触到每一个案件时,她都会询问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是否有调解的余地。只要有一线调解的可能,她都绝不放弃做最后的调解工作,哪怕是反反复复的几年甚至十几个来回,她都愿意去尽这份力。每当看到当事人能心平气和握手言和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上自己的姓名,在那一瞬间她都能体会到自己工作的成就感。她说:“每当看到当事人握手言和,我就感到由衷的高兴,这比任何形式的褒奖都令人开心。”她今年处理的一件离婚案件,这次已是第三次进入诉讼了,案件的当事人曾经因夫妻矛盾还接受过湖南都市频道的采访和报道,一度闹得沸沸扬扬。原告(女方)作为婚姻当中的无过错方要求对方支付5万元的经济赔偿,但被告经济并不宽裕,而且还要承担一个小孩上大学的开支和费用,通过10多个回合的背靠背做工作,当事人之间差距越接越近,最终该案终于以调解结案。今年,她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她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巧,使她审结的103件案件中有60%是调解或撤诉的,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不断学习、精益求精。法律的不断完善与更新,要求每个法官都要不断学习与时俱进。她在大学里学理工科,刚进法院工作,可以说是法律的门外汉,但她相信只要有足够的恒心和努力,一定会有所收获的。工作的氛围让她对法律有感观的认识,司法考试的复习和培训让她有了一个系统学习的机会,功夫不负有心人,2004年她顺利地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近几年时间里,她把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总是及时归纳总结,在充分查阅法律理论文献的基础上,高质量地撰写了10余篇调研论文。要作好一名法官,首先是要熟悉法律,了解法律。只有通过学习不断学习才能不断给自己充电,才能为自己适用法律、运用法律提供坚实的基础,她不相信世上真有什么天才,要在工作中表现得更为突出,一定要在学习中付出比他人更多的努力。在当今信息化程度相当高的社会里,不掌握使用电脑应当会被时代所淘汰,她觉得电脑还真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工具,不论是用它来打文书,还是用来查资料都是最好的帮手。2009年,她承办的100余件案件的所有文书都是她自己打印的,从最初的每分钟几个字现在每分钟的60个字,可以说还是有相当的进步。从这件小事上,她深深地感到这世界上没有学不会的,只有不去学的。尤其是经历过驾驶员执照考试后,她更能深刻地体会这一点,从最初分不清油门和刹车,弄不懂档位,到能开车自如,这也是一个学习和熟悉的过程的积淀,所以她常说活到老,学到老是她心中永恒的真理。
廉洁自律,洁身自好。法官是一份特殊的职业,更是一份神圣的职业,不但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更要接受自己良心的评判。在法官的心目中只有一杆唯一的秤,那就是法律的天平,所以法官绝不能对衣衫褴褛的当事人不屑一顾,也不能因为当事人的雍荣华贵而卑尊屈膝。在法律面前,当事人都是平等的公民,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的权利与义务,作为法官更应当把握好这个尺度,时时应当想到自己胸前佩戴的法徽。在金钱利诱面前更要洁身自好,所以她时时告诫自己,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所以她从不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每每遇到当事人要请她的客,她总是微笑着对他们说:“你们不需要浪费自己的血汗钱,只要相信法律是公平的,法官是公正的就行了。”
以上只是她工作和生活中某些点滴,蒋利娟同志常说:“以后人生的路还很长,我身边比我更优秀的人比比皆是,我只有用屈原的一句名言来勉励自己——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