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了,郑某某在何某家里做完最后一天事,向东家道别后,如释重负一般往家里赶。他边赶路边打电话,对方是汨罗法院执行局的老阳,他要把自己按规定“完成任务”的事告诉老阳。
郑某某今年四十六岁,住汨罗市范家园镇。为了一双儿女求学,一年四季在外奔波打工,虽没有晴天雨天地做,也难维持家庭生活。去年初,听人说贩卖牲猪挣钱,便借钱做起此营生。谁知第一笔生意就亏了一万二。
钱是从何某那里借的。何某盖新房,自然要讨帐。几番催讨,郑某某拿不出钱,何某气郑某某急。于是,一对朋友成冤家,自然对簿公堂。法院按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判决郑某某十日内支付本息一万五千元。
这对于郑某某来说,这无疑是雪上加霜。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发现被执行人郑某某无固定收入,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郑某某邻居反映其家境不好,村委会还出具了郑某某家庭困难的证明。
执行人员还了解到,被执行人郑某某为人仗义,也讲诚信,能吃苦,只是运气不好。
案子进入执行僵局,按规定可以中止执行。但经过几番思考后,执行人员心里似乎有了主张。他们首先向申请人何某介绍了案件的执行情况,阐明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案可能的处理意见,又询问何某何时动工盖新房,盖新房需要多长时间,需要多少帮工,工价几何等等。
申请人何某看执行人员越扯越远,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然后,执行人员话锋一转,谈了劳务抵债的想法。
何某听完之后,双手摇断,连说不行不行,太亏了。
执行人员没有放弃,而是耐心细致地分析情况。一上午时间,何某由开始的反对到不吭声,然后偶尔点点头,最后表示同意。
说到劳务抵债,被执行人郑某某二话没说,同意。再算算帐后说,我只能做帮工,目前帮工的工价是一百五十,不要多久就可以偿还了。谢谢你们,也谢谢老何。
第二天,在执行人员主持下,双方自愿签订了“劳务抵债”的和解协议。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