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母子连心。但胡某某与母亲吴某某却联手干起了不法勾当。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胡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胡某某伙同王某某(在逃)伪造具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资格人员在外地医院住院的病历资料后, 2013年9—12月,先后两次从某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骗取医疗补助款共计5.8万余元,被告人吴某某参与诈骗一次,协助被告人胡某某骗取其中医疗补助款3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胡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吴某某到案后亦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二被告人到案后退清了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伙同他人诈骗公共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吴某某参与诈骗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胡某某有自首情节、被告人吴某某有坦白情节,且两被告人退清了赃款,悔罪态度较好,结合所在社区意见,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