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到法院来离婚的原、被告双方,婚龄越来越短,年龄越来越小,其中不乏有90后,他们中有些是通过网络相识而相恋,后又发现在一起确实无法生活,于是匆忙结婚又匆忙离婚,闪婚闪离的后果是原、被告双方都伤痕累累。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荣家湾法庭就审结了一起这样的离婚纠纷案。
2013年1月,原告小王与被告小易在网上相识,同年3月,双方在岳阳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因为是网络相识了解不深,所以经常发生争吵,加之二人喜欢上网,对于家中柴米油盐之事更是频繁争吵,两人心目中的婚姻生活与现实有着如此巨大的落差。登记结婚后第七天,原告小王说要回娘家看看,便一走了之,连被告小易的电话也不接。一年后,双方对婚姻都已绝望,于是一起来到法院。
承办法官调查后认为,两人婚前了解不够,婚姻基础不牢,婚后又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于是主持双方调解离婚。但真谈到离婚时,被告小易却要求小王返还彩礼60000元,小王则称彩礼钱都用于了家庭添置家具、电器及结婚购物,自己分文未取。承办法官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一边向小王说明小易因结婚确实花费了不少金钱,另一边则用《婚姻法》相关知识耐心地对小易进行劝解,经法院调解,原告小王自愿返还被告小易彩礼款10000元。
最终,原、被告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协议离婚,结束了一段仓促开始而又仓促结束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