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架摄像机,从审判长审判员入坐开始,全程记录着庭审过程;旁听席上,除旁听公民外,院领导和十几名庭室负责人在“意见”本上记录着。6月30日,汨罗法院刑事审判一庭正在审理一起破坏共用电信设施一案。
10点10分,庭审休庭,合议庭进入合议室。20分钟后再次开庭,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罪犯表示服判,不上诉。整个过程井然有序,有条不紊。
笔者看到,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从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手中收起“意见”书,摄影师交给另一审判员一张光盘,说这是你上次的庭审录像。
接受光盘的吴法官说,这张光盘是我上次庭审的全部记录,今天剩下的时间,就是对着大家的意见看录像,这张光盘真实记录了我庭审时的一言一行,就像照镜子一样,自己的差距和不足都一清二楚。
院领导介绍,为了提高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今年来,要求每个审判员都要接受庭审评阅,庭审全程录像,院领导和各庭室负责人书面谈庭审看法。然后让审判员拿着意见找不足,看着录像找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