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岳阳平江岑川镇镇政府,突然传来敲打法槌的声音,“平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2014年7月2日上午,在岑川镇镇政府的会议室,平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被告席上,一个残疾人一直蹲在地上。该案被告人李又军现年30岁,是平江县岑川镇人。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被告人李又军在平江县岑川镇自己家中先后多次贩卖毒品冰毒给吸毒人员郑黎江和陈棒江。2013年8月8日,平江县公安局对其实施监视居住,李又军便一直呆在家里。
法官通过庭前了解,李又军患有严重疾病,几年前,高空作业坠落导致双脚残废,下半身完全失去知觉,无法行走,而且臀部糜烂,也无法坐立。考虑到李友军的健康状态,为了及时开庭审理案件,平江法院法官于是冒着滂沱大雨,驱车两个多小时,来到岑川镇,并将巡回法庭设在该镇政府会议室。
庭审上,李又军听了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当庭自愿认罪,并表达了自己的悔改之情,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法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对李又军酌情从轻处理,当庭做出了宣判。
在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平江法院的巡回法庭适用简易程序高效审结了这起贩卖毒品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