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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还真相,精神损害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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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杰  发布时间:2014-07-04 08:32: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因为钟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履行夫妻之间的真诚义务,最终不仅导致婚姻的破裂,还需向罗某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原告钟某与被告罗某系夫妻关系。2008年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次年生育女儿罗某某。由于双方长期分居两地,两人聚少离多,导致夫妻感情日益淡漠。2014年1月钟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在庭审过程中,由于罗某怀疑罗某某不是其亲生女儿,故要求申请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罗某不是罗某某的生物学父亲。在该鉴定的基础上,经法院主持调解,钟某与罗某离婚,罗某某由钟某抚养,抚养费由其自行负担,由钟某一次性赔偿罗某精神抚慰金30000元。该案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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