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嫌妨害公务案,被告人因漠视法律,对他人权利不尊重, 自身也遭受法律的严惩。
事情源于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白水镇路段三岔路口设卡盘查过往车辆超载问题时,被告人何某某驾驶一辆小汽车非法营运搭载了六名学生,为逃避检查,在民警示意检查的情况下,被告何某某加快油门,准备逃离现场。不料此时协警舒某的手正挂在车窗上,被车拖行了300米,导致舒某头皮下血肿,左锁骨骨折,全身多处皮肤擦伤。
被告人在庭审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考虑到被告何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酌情给予从轻处罚,判处其拘役四个月。
这起事故的发生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所幸事故不大,但给受害人带来的身体苦痛,给被告人及其家人带来的心灵伤害是巨大的。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加强法律意识,尊重他人权益,尊爱生命,那么我们就可以防微杜渐,为维护社会安全、生命安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