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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法院受理首起确认工种的劳动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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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康军飞 彭艳平  发布时间:2014-07-08 15:50:16 打印 字号: | |

员工应聘木工岗位,却被公司安排在岩棉作业岗位。近日,被查出患有尘肺病的李某向湘阴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劳动争议诉讼院受理的首起因职业病鉴定而提起的,关于劳动工作岗位和工种认定的劳动争议案件。

家住湘阴县湘滨镇姑嫂村农民工李某诉称,其2012年10月应聘到某公司安装部担任木工一职,因公司建筑钢构独特风格,建筑楼盘采用岩棉即石棉隔音、防火、保温,采用波特板、硅膏板、CC板等板材装饰,公司内装A1至A5五位员工长期从事岩棉工作,波特板、硅膏板、CC板等切割工作。虽然应聘的时候是聘的木工,但实际上并不是从事木工工作,而是长期从事岩棉工作,波特板、硅膏板、CC板等切割工作,由于长期粉尘作业,以致其患上尘肺病,但公司拒绝配合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就其在公司从事的工种、工作岗位有争议,李某遂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后仲裁机构以“确认在用人单位的具体工作内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畴”为由,决定不予受理。李某对仲裁决定不服,向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在公司工作期间,从事的是岩棉岗位,波特板、硅膏板、CC板等切割工作。

湘阴法院依法审查后认为,对李某的起诉进行了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规定,遂依法办理了立案手续,本案现正在审理中。

来源:中国法院网湘阴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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