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错了!我好后悔啊!我对不起我七十多岁的老母!对不起我的哥哥与姐姐,对不起人民教师这个称号,更对不起善良勤劳的妻子与听话懂事的女儿。这一切我只恨我自己不应沾上毒品,悔当初我不听母亲、妻子与哥哥姐姐的劝告,学校的批评和教育。到如今落得我名誉扫地、众叛亲离、妻离子散、开除工作的下场。今天,我无话可讲,同意离婚,同时请法官转告我的亲人,我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这一幕发生于2014年7月3日上午长沙市新开铺强制戒毒所内。
哭诉者系被告戴某,他因吸毒现正在长沙市新开铺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他本人系岳阳县城关地区某小校一名体育教师,他曾有一个幸福美满家庭,身为人民教师的母亲对他百般苛护,在社会有名望,哥哥姐姐对他无私关爱,妻子善良勤劳,女儿听话懂事。但自从被告戴某染上毒品后,使整个大家庭陷入了巨大的痛苦之中。母亲的教诲、妻子的哭诉、哥姐的严厉批评、学校领导谈话与处分,被告戴某全当作耳旁风,我行我素,才导致今日之结局。
当原、被告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后,作为承办法官的我丝毫没有往日那种案件顺利调结后的轻松与成就感,望着痛苦流泪的被告,看着满眼泪水的原吿,我的心在隐隐作痛,毒品,你毁了他,毁了他们一切。同时我真诚地希望被告一定要吸取教训,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我呼予大家都要远离毒品,因为它是穿肠毒药,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