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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如实申报财产 被执行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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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阳建新  发布时间:2014-07-11 08:04:18 打印 字号: | |
  日前,被执行人罗某某、仇某因拒绝如实申报财产,经教育仍不思悔改,被汨罗市人民法院司法拘留。

  罗某某、仇某分别于2012年11月9日、2012年9月7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汨罗市支行签订《小额联保借款合同》,各贷款10万元和5万元。两贷款人按期支付部分本息后,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停止还贷。汨罗市支行随将两贷款人告上法庭。

  汨罗市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4日,分别判决罗某某、仇某十日内支付汨罗市支行本息人民币64536元和14230元。两被告没有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汨罗市支行即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汨罗法院执行局依法定程序,向罗某某、仇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李某某、仇某未予理睬。在执行人员的催促下,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时避重就轻,敷衍了事,与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严重不符,给执行工作带来困扰。

  执行人员对两被执行人进行批评教育,让其重新申报财产时,两被执行人不思悔改,不以为然,且态度恶劣。该院当即作出决定,对两被执行人司法拘留15日。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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