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一条“医生列车救助产妇被南京雨花台区法院认定为非法行医并被判决赔偿”的帖文在微信圈、QQ群、微博传播,引起众多网民的关注、热议。6月2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后迅速辟谣,并向公安机关报案。7月6日,南京公安微博发布消息,查明网传“医生列车救助产妇被南京雨花台区法院认定为非法行医并被判决赔偿”谣言的捏造者,为河南网民尚某(男,医务人员)。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治安处罚。据称该男子认为有关法律的相关条文对医务人员保护不够充分,为了发泄不满,吸引眼球,就凭空捏造了这个虚假帖文。至此,这段在网络沸沸扬扬的事件才得以平息,却给人们留下深刻反思。
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医务工作者,仅凭一时意气用事就编造谣言,恶意攻击审判机关,诋毁与医生一样辛勤工作在社会一线、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官,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同样是为群众服务,医院医生运用医学技术为人们治疗疾病缓解疼痛,法院法官也在积极运用司法手段为人解决纠纷琐事,去除心理烦忧。例如在处理医患纠纷中,为什么只看到有关法律的相关条文对医务人员保护不够充分,而看不到法官们为了调和双方激烈对抗的矛盾,加班加点查阅案卷、翻查医学书籍,走访专家学者,一次次苦心释法讲法,只为能运用法律尽可能修复医患关系?看不到法律专家们在结合实情,积极起草法律尽可能完善相应保护?
法律作为社会管理的手段,由于其滞后性的先天属性,决定了其的确存在一些不够尽善尽美的地方,如同医生治病救人一样,有些疾病可能当下药物不能立即治愈,还需要随着病例、病理的深入研究,医学技术提升,才能逐步攻克。和医生、学者不断研究、发展一样,全国人大、法院、高校等等法律工作者们也从未放缓步伐,一直在依据社会发展变化来起草或修改法律,每年都会出台一批新法新规、司法解释等等,尤其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还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这些法律的完善、出台、实施不都是其在改进现有不足么?为何要冲动得反其道而行,编造、散播谣言,用不实去恶意诋毁、伤害努力更好保护医护人员的人们?
也许频发的医患矛盾让你急红了眼,被伤害的同仁让你抽痛了心,但怎能由着这股不满指使你在微信群、QQ群等网络空间散播谣言去“绑架”朋友同事们对你的关注与信任?不管你是不是网上所说的医学博士、院长助理,政协委员,仅仅作为一位普通受过教育的人,越是想保护同仁,迫切地想解决问题,就越该深思什么样的做法才是最恰当、最能够实现初衷的。不要一味指责社会或别人对你做了什么,先审视一下自己努力做了什么。别让所谓的不满“绑架”你的理智,合理的诉求也该用正确的方式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