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汨罗法院刑事审判被告人李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一案。旁听席上有30余人,有的在认真听、有的在认真记、有的在填表打分。他们是汨罗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该院审委会委员。这是该院推行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一个缩影。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如何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核心理念,该院党组围绕最高法院提出的“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成立了以审管办牵头,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等相关业务庭室参与的三大公开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同时推开、同步推进、平衡发展。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注重于对案件的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等诉讼过程,都应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公开开庭时间、设立电子查询系统、公开案件流程动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参加庭审,今年来共组织听庭、评庭18场次,参加听庭、评庭人员达340余人,收集庭审意见36条,评出优秀庭审5场。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最终“产品”,是承载全部诉讼活动的重要载体。该院对所有裁判文书,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不能在网上公布的外,一律在外网上公示,今年元至6月共公示裁判文书496篇。
执行信息是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信息,体现了人民法院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的运行状况。该院充分利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加大执行信息公开力度,上半年通过司法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信息2100余条,执行异议听证5场次,公开发放执行款物1000余万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1人。在执行申请人临长高速指挥部与被执行人郴州交通路桥公司一案中,通过公布被执行人的黑名单、限制出入境等措施,最后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送达42万元执行款。“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使该院上半年案件质量普遍提升,优秀文书、优秀庭审率全面上升,民调率稳步上升,发改率下降。岳阳市执行工作现场会因此在该院召开。
该院院长孔剑谈到:通过全面推行司法公开,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案件质量普遍上升了,队伍形象树立了,与群众关系更加融洽了,群众对法院的工作更加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