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陶渊明爱菊,李唐盛爱牡丹,宋周敦颐爱莲,而吾至爱昙,尤感其一现。
昙,主杆如筒,多扁平枝,生嫩绿叶,倩影婆娑,清新淡雅。月明星稀,夜阑人静,昙之现也,枝枝猛颤,叶叶剧动,花瓣缓张而劲抖。昙,吸天地之灵气,纳日月之菁华,尽浑身之解数,毕其功于一现矣。星夜怒放,冰清玉洁,幽香四塞,怡然可赏,远观似雪花点点,近看如白云朵朵,残夜因而生辉,圆月为之异色,皎皎素花,悠悠我心。
月色溶,夜未央,花已缺,仅留芳华在寂夜,不求妖艳于喧昼。山川寥落河岳寒,发奋一现兮不复还。昙,花之勇士者也。
窃以为,牡丹徒似人之艳表耳,菊犹人之品质,莲如人之节操,昙则为人之不屈不挠、大刀阔斧之行动,凡欲为之事,先审之度之,冥思苦想;而后毅然决然,尽心尽力而为之;毋虑凄风苦雨,毋虑讥言碎语;纵使稍纵即逝,纵使粉身碎骨。率性而为,何其壮也。
世上之人,如昙者众,其名不见经传,事未载报端。百感苦心志,万物劳身形,亦能不屈于威武之下、无动于名利之前、慎独于寂寞之时、发轫于细微之处、爆发于沉默之中、辉煌于平凡之际。诸君然否?
后记:写完此文,倍感农村法庭法官如智慧勇敢、乐于奉献、与世无争的昙花。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辛辛苦苦、默默无闻的工作在最基层,人生之花平凡寂寞的开谢在乡野。
他们要尽职尽责,不厌其烦的宣讲法律;要合理合法、严肃认真的审查起诉;要风雨兼程,来去匆匆的忙于送达;要耐心细致,不遗余力的指导证据交换;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组织庭前调解……庭审时,更须依法查事实、辨是非、晰法理、作裁判。庭审在严谨而规范的诉讼程序中,无疑是重要而精彩的一环。庭审如昙花一现般神圣和美丽,神圣美丽之花,法官心血浇注。
法官倾心的昙花一现是庭审,缘于法官对庭审有努力的付出和案结事了的期望。那么当事人仰慕的昙花一现是什么呢?应该是司法个案中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在当事人漫长的人生路,参加诉讼的次数必定较少,但个案让其记忆深刻,个案对其影响深远。法官的努力付出如能使当事人在个案诉讼后,有昙花一现之感,就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毅然决然,献身使命,尽心尽力,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