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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帮友贩毒 贴钱罚金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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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建明  发布时间:2014-07-28 10:09:01 打印 字号: | |

朋友有难,出手相帮,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可被告人毛某某鬼迷心窍,一时糊涂竟为朋友贩毒联系买家。最近,岳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毛某某管制一年,罚金三千元。听到法院庄严的判决,被告人毛某某后悔不已,当庭表示:“当初我只是好心帮他联系一下,没想到触犯了刑法,害得我又贴钱又判刑,现在我肠子都悔青了,再也不做这样的蠢事了”。

被告人毛某某和龚某(另案处理)以前是一起搞装修的朋友。2013419日下午,龚某在网吧打游戏后身无分文,于是发短信联系被告人毛某某,表示自己手上有毒品冰毒,要被告人毛某某联系买家以解燃眉之急。随后,被告人毛某某联系了吸毒人员“奇哥”(下落不明)。当晚,“奇哥”带被告人毛某某和龚某来到吸毒人员刘某某家,刘某某从龚某处购买了300元的冰毒,当时没有付钱。从刘某某家出来后,龚某要求被告人毛某某无论如何要把钱要回来,否则就对被告人毛某某不客气。被告人毛某某只好找“奇哥”借100元钱给龚某。龚某仍不依不饶,坚持要被告人毛某某将下欠的200元毒资讨回。被告人毛某某无奈,只好和龚某一起来到刘某某家讨钱,没想到刘某某和“奇哥”互相推诿,都不愿付钱。在此情况下,被告人毛某某承诺剩下的钱自己在20号晚上从家里拿给龚某。420日晚,被告人毛某某与龚某乘坐出租车回家拿钱途中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毛某某明知是毒品而帮助他人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毛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是坦白,可从轻处罚。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县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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