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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分割起纠纷 法官亲情感化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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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红  发布时间:2014-08-07 20:27:46 打印 字号: | |

“细伢,我们错了,谢谢您原谅我们的不礼貌行为”、“伢子,细伢不怪你,我们也不对的地方”。看到这叔侄俩相互致歉,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终于舒了一口气,一场持续三、四年的家庭恩怨终于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钟明、许红年过七旬,共有五个子女,本应享受天伦之乐,却遭受丧子之痛,更难以接受的是因儿子的死亡赔偿金与儿媳、孙子、孙女对薄公堂。

20107月,钟明、许红的大儿子钟华身亡,获得了1650000元的赔偿款,该款项由两位老人的儿媳刘梅领取。办完丧事后,一家人坐在一起商量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刘梅以三个子女均未成家为由只愿从中拿出1万元给两位老人作赡养费,与两位老人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期间,刘梅的大女儿钟花与两位老人的小儿子钟强发生了言语上的冲突,导致不欢而散。此后,双方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刘梅则扬言死都不拿出一分钱。

无奈之下,2011417日,两位老人将儿媳、孙子、孙女一并告到法院,要求返还赔偿给两位老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和分割死亡赔偿金。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互不相让,考虑到双方系亲属关系,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进行调解,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法院遂作出判决,由被告返还二原告赡养费、死亡赔偿金分割款58948.5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拒绝履行义务。而经过一场官司,双方之间的脸皮彻底撕破,亲情关系荡然无存,时不时因此事发生争执。

就这样,一直耗了近两年。20147月,二原告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当即予以受理。随即,执行局安排执行法官上门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了解案件情况。

通过了解,执行法官发现,二老虽是原告,但做主的主要是小儿子钟强,而事情演化到如今这个地步,主要是钟强认为侄女钟花在言语上冒犯了他,从而激化矛盾,各不相让。两位老人则希望能够家庭和睦、团结。

从了解的情况来看,执行法官认为案件和解的可能性并未堵死,毕竟都是亲属,打断骨头连着经,血浓于水。如今刘梅的子女均已成家立业,经济条件有所改善。案件的关键在于消除叔叔钟强与侄女钟花之间的隔阂。

于是,执行法官分头做思想工作。对钟花进行法律说教,让她认识到对抗执行应承受的法律后果;也引经据典向其介绍尊敬长辈等传统美德,让她认识到亲情的重要性。对钟强则着重进行亲情感化,侄子们毕竟年轻,做长辈也需要关心和爱护。通过执行法官的几轮情感攻势,双方的态度都有所松动。钟强表示只要侄女能够认错,此事就算了,二老的赡养费也可以商量。钟花则愿意向叔叔认错,也愿意做母亲的工作,将二老应得的款项适当返还。

最终,在执行法官和家人的见证下,钟花向叔叔钟强认错,叔叔也向其表达了歉意,二老则只要刘梅支付8000元的赔偿款,一家人都流下了悔恨而高兴的泪水。

自此,笼罩在这个家庭的噩梦终于散去,一家人和好如初,其乐融融。

(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县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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