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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泯恩怨 理解化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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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利娟  发布时间:2014-08-11 09:38:47 打印 字号: | |

    “感谢蒋法官为我们苦口婆心做工作,我也算了却一场几十年的心愿了,以后可以安心过日子了”。这是一起抚养费纠纷的被告在走出民一庭办公室时所说的话。原告也紧紧握着我的手,不停地说着“谢谢”二字。三十八年的恩恩怨怨从此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这是一起因非婚生子女引起的抚养费纠纷。原告的母亲刘某与被告李某在38年前系高中同班同学,彼此的爱慕,让他们忍不住偷吃了青涩的禁果,于是有了原告,但刘某和李某并没有走进婚姻的殿堂,俩人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生活,互不打扰和联系三十多年。
    一晃38年过去了,有一天刘某突然找到李某,为的是他们共同的女儿所出现的困境,女儿与丈夫离异,精神出现问题,还有一个10岁的小孩。目前,女儿生活上需要人照顾,身体上要接受治疗,经济上无来源,现在已经是陷入困境了,希望李某伸出援助之手。然而李某并没有慷慨解囊,多年的失联,让他冷漠了这份亲情,甚至对刘某打扰他平静的家庭生活心生反感。
    案子虽然是新来的朱法官办理,对于于此复杂的抚养纠纷朱法官还是没多大经验。第一次开庭后,被告要求原告方进行亲子鉴定,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而且耗时耗力。看到这种情况,我征求了被告的意见,他说他也不愿意折腾,自己过几年也60岁了,现在也没多少能力负担原告,他也只是原告的抚养人之一,可以承担的费用也就是3-4万元。我也听取了一下原告母亲刘某的意见,她虽然在诉状中提出要30万元,但最低要求是给原告买个社保,在8万元左右。
    摸清了两人的真实想法后,我建议鉴定的事情推后,先行调解,因为被告内心是认可原告是他女儿的。于是我三番五次到被告开的铺面上做被告的工作,被告也从原来的3万,出到了4万,5万,最终同意出到了7万。原告母亲也在我们的说服下接受了这个数额。
    签协议的当天,虽然刘某和李某相互抱怨了一阵子,但后来李某又开玩笑地说,都是青春时摘下青涩果子惹的祸,于是都轰堂大笑起来,其实我理解,在他们心中还是有比金钱更可贵的东西深埋在心底……

来源:中国法院网湘阴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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