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姜学国不务正业,每日靠打牌度日,一次打牌输钱后,心生邪念,竟结伙牌友盗窃摩托车2辆,日前,被告人姜学国被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被告人姜学国因打牌输钱,便找到牌友吴志勇(已判刑),吴志勇便提议盗得摩托车销赃以换取现金,于是二人便窜至本区营田老街码头,见一辆红色豪爵男式摩托车和一辆红色帝豪男士摩托车,无人看管,便用“T”型起子撬锁,将两辆摩托车盗走并销赃。经鉴定,被盗的两辆摩托车价值共计3900元。
该院认为:被告人姜学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姜学国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姜学国向该案被害人退还涉案摩托车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故该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