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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违的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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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常研  发布时间:2014-08-18 11:43:02 打印 字号: | |
  • 承办法官余立根正在做老乔的工作
  • 审判长陈玉香拉着老罗走出屋子,做起了老罗的工作
  • 经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 调解当场兑现,老乔细细地数着钱
  • 老乔和老罗的手又握在了一起,大家都笑了
  这已经是第六次调解。

  这一次,调解的场地不在法院,而是老乔家。

  2014年8月15日下午,岳阳中院的法官们来到老乔家,架起桌子,摆开道理,与老乔、老罗开始了新一轮的调解。

  老乔是湖南省临湘市长塘镇新生村艾家组的一户普通农民。2004年3月,老乔与朋友老罗签订了一份《铅精矿加工销售协议》,约定由老罗负责收购、调运铅精矿,老乔负责加工以及销售。在合作了一段时间以后,由于账务往来不清,老乔认为自己多付了货款给老罗,要求老罗还款。双方由此打起了官司。

  一审时,临湘法院以老乔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老乔的诉讼请求。

  进入二审,岳阳中院经过审理认为:一方面,老乔与老罗之间有多年的账务往来,且账目糊涂。如果要查清账目,必须要调取这么多年以来的所有账目,难度极大。而另一方面,老乔与老罗在开庭时均提出愿意调解。

  于是,法院便数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看着60多岁的老乔骑着摩托车一趟趟从临湘乡下大老远地赶来法院,法官们决定到老乔家去。

  经过数小时的协商,老乔、老罗终于就调解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老罗退还老乔4万元货款,并当场兑现。

  瞧,老乔和朋友老罗的手又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责任编辑:常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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