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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到老 学到老
——第十期预备法官培训班学习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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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云  发布时间:2014-08-19 08:53:08 打印 字号: | |
  培根曾经说过:“活着就要学习,学习不是为了活着。”从这位英国哲学家的话中我们可以轻松的认识到学习的意义已经超脱于生活,学习应该是一生都应追求的事,正如古语所云:活到老,学到老。

  大学毕业的时候,我曾经幼稚的想:我终于可以不再拘泥于书本,终于可以不再束缚于学习了。然而,当我参加了法院工作,踏入社会后,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无论是专业理论的研究与积累,还是工作实践的能力,都没能像我当初理想的那样做到游刃有余,相反,各种各样的情况常让我捉襟见肘。工作一段时间,一有机会我就会出去走一走,当我站到大城市里那遮天蔽日的水泥森林下,当我走到那汇聚才贤的法学院里时,当我面对步行街上那熙熙攘攘的人群,突然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渺小!不禁感慨:我能拥有多大的能量去面对一个未知的未来?

  带着这些疑问,今年夏天,我有幸参加了省法院组织的预备法官培训班。在培训班敬听了多位老师的讲课。这里有资深的法官、有经验丰富的律师、也有博学多才的学者,他们给我们学员传道、授业、解惑,每一堂课都很精彩也很实用。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省高院石院长的讲课,与其说是讲课倒不如说是为我们即将开始的法官生涯指路。他给我们讲了三点,其一是职业尊荣感;其二是历史使命感;其三是司法责任感。全程脱稿的演讲,流利、紧凑,重点鲜明,层次清晰,使我不得不钦佩这位北大学子深厚的法学功底。他讲了许多,讲到了包公、海瑞、美国法院的状况、我国法院的地位,也讲到了实际法院遇到的诸多难题。譬如执行难、信访多、公信力不足,思想、良知、廉洁与学习等,最后,他着重强调了学习,他说每个人都应该不停的学习,法官更应该如此,不学习你就会被淘汰,学习才能给人赋予力量。正是如此,他的讲课最能引发我内心的共鸣。他在美国法院考察的时候,全存学习之心,他工作很忙,每天早上还可以坚持读书一小时,他对学习的认识与重视都在说明着学习可以赋予我们力量。“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只有不停的学习才是我们力量之源。

  “你所不理解的东西,是你所无法占有的”有的人喜欢买书,但是不去读,不去理解,即便堆成一个图书馆,那也是空中楼阁;有的人很有钱,但是他都不理解钱到底是什么,故不能真正占有它,所以社会上流行着一个词“暴发户”。要想真正占有摆在你面前的事物,那你就得去理解。怎么去理解,有人天资聪颖,可以自己领悟,但是大多数人是不能做到的,那这些人就得通过学习了。学习的方式很多,有老师教导,有观察领悟,有通过读书等等,当中最重要的还数读书了。“造烛求明,读书求理。”读书就帮助我们求这个“理”。现在有很多人在质疑读书,认为读书是书呆子干的事,他们觉得只有在社会上实践才能获得才干。当然实践的作用不可否定,但抹杀读书的意义我是不赞同的。在社会中实践那是学习,研读书本也是学习,社会实践中学习是在获取直接经验,而在书本中学习那是在获取复杂、珍贵的间接经验。方知书本中的知识是前人花几年、几十年、一辈子甚至几百年才能积淀完成的,个人的实践最长就是一辈子了,而且还受限于认知能力、涉猎范围、钻研程度等因素,所以怎么能轻视读书呢?“实践出真知”,但是“理论也指导实践”。读书,学习对我们人生是相当重要的。莫言在他小学时候就读完了全村所有的书籍,正是这一种好读书、爱学习的精神成就了今天这个中国的诺贝尔文学奖。

  如今的社会处在信息化的时代,是知识大爆炸的时代,思维与认识的力量是最大的力量。知识更新周期越来越短,要求着我们法官、还有其他各行各业的人们都要勤于学习,不停的学习。让学习助我们更新对时代的认识,对人生的认识,对发展的认识。最后我想用毛主席说过的一句话来与我们广大好学之士共勉“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来源:中国法院网汨罗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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