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苑文化 > 文化活动
星城送达记
分享到:
作者:朱阿军  发布时间:2014-08-21 11:37:45 打印 字号: | |

随着民事案件数量的增加及人口流动性的增大,送达难成为困扰基层法院的一个难题。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需要一线的办案法官多接地气,优先考虑直接送达,穷尽各种送达方式。

近日,我与贺庭长去长沙送达一份离婚纠纷案件的应诉材料,对送达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案件分给我承办后,我及时通过电话和手机短信与被告李某联系,希望他能来法院领取相关应诉材料,但李某一直没有过来领取。通过向原告张某了解,得知李某在长沙某房地产公司上班。为了确保送达效果,提高诉讼效率,我决定直接送达该案的诉讼材料。上午9时,我和贺庭长从湘阴出发,直接奔赴被告李某的工作单位—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路滨江君悦香邸小区某房地产公司。我们赶到伍家岭路时,因为找不到该小区,请了一辆摩的带路。在小区内,经询问终于找到了被告的工作单位。经核实,被告李某确实在该处上班,但李某刚好出去办事情了。我们当即电话与李某联系,他本人称正在外面办事情,要等一个小时后才能回他的住处伍家岭生活广场。同时被告李某拒绝由同事代收相关的法律文书。我们赶到伍家岭生活广场,草草的吃了午饭,同时等李某过来领取诉讼文书。我们一直等到13时,被告李某才过来领取诉讼文书。领取诉讼文书后,被告李某拒绝签字,当发现我们用手机拍照时,他马上躲闪并迅速离开。我们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注明了这次送达过程并附上照片,被告李某的应诉材料即视为送达。幸亏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完善了留置送达的具体情形,否则该案只能公告送达。

通过这次送达,我懂得了破解送达难题既要不怕辛苦,又要富有耐心,还要敢于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严格依法办事。只有这样,才能节约司法资源,保证送达效果,提高诉讼效率。

来源:中国法院网湘阴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