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女子向熟人谎称说有“关系”,能帮人办理社保为由,诈骗钱财十余万,日前,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
2012年至2013年,被告人杨希文以能帮人办理屈原社保为由收取了被害人相关费用共计10.3万元。在收取上述被害人钱物之后,杨希文将钱用于偿还债务及日常开支,并未用于帮被害人办理社保,在被害人追问所托事项进展情况时,并以“正在办理中”、“需要一定时间”为由推脱被害人对办理事项的追问,在后期被逼无奈,还将手机号码更换以逃避被害人的追问。
该院认为:被告人杨希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能帮助被害人办理屈原社保的事实,从被害人处收取手续费及公关费共计103000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经查,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诈骗的罪行,属坦白;案发后,被告人已将大部分赃款退还被害人,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该院以被告人杨希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七千元人民币,被告人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参保时要根据社会保障制度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前往社保部门办理,以免上当受骗。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