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成志与被告方力申系同村村民,却因为土地纠纷,大打出手,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充分发挥“调解先行”、“对接司民”的方式,合力快速、公正化解矛盾。
原告张成志称:因为被告方力申在其责任田上新建房屋,认为被告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因矛盾激烈,双方还大打出手,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维权,而被告方力申辩称,双方争议的土地是与原告张成志调换所得,不存在侵权行为。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法院受理案件后,首先了解到原告与被告来法院需求,考虑到案情的复杂性,决定采取诉前联调机制,通知镇司法所、村人民调解中心派人一同参与调解,经过长达8小时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撤回了起诉。满足了原、被告来院起诉需求。
2014年来,该院将各诉调环节都成为法院在裁判案件中采集民意汲取民智的重要平台,促进司法公正、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实现司法与民意的对接。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