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诈骗被处拘役和有期徒刑,后又以谎称被盗骗取派出所民警同情被劳动教养。屡教屡骗,屡骗屡教。累累诈骗罪行皆是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诈骗案被告人吴某所为。
经查,2004年7月吴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7年9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2008年12月因连续8次谎称被盗抢而向长沙市各区派出所报案,并骗取派出所民警同情、资助,被长沙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1年6个月,现又因涉嫌诈骗罪于2014年7月22日被平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3年7月至11月,被告人吴某为自己虚构熟食厂老板身份,先后通过微信“附近的人”的方式与三名女性(邱某、陈某、李某)保持相识,后与三名受害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并以先后编造了自己厂里工人受伤、父亲生病、父亲死亡、儿子生病、公司账户被冻结要钱送礼,朋友需钱急用等理由,分别骗取邱某人民币112500元,陈某人民币2000元,李某人民币4000元。累计诈骗金额118500元,用于赌博挥霍和归还赌债。
合议庭认为,吴某数次实施诈骗行为,受刑事处罚后仍不思悔改,本次诈骗数额巨大,应对其从重处罚;其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属坦白。综合考虑后,决定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违法所得118500元予以收缴。
此次审判中,合议庭通过明确的法律适用,详细的法律释明,严格的法律审判,对吴某屡教不改的诈骗行为处以重罚,有效地凸显刑法权威,体现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