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9月4日消息,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此消息一出,可谓在全社会尤其是在教育界投入了一颗重磅炸弹。
深入解读《意见》,可知此次高考制度改革实属力度空前。文理不再分科,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命题,高校招生坚持“两依据,一参考”,取消特长生加分,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增加中西部地区和农村贫困地区的招生员额等每一项内容都是前所未有。虽然《意见》只属于指导性的规范性文件,改革仍需要进行长期试点和循序渐进推行,但不争的事实是,曾经淬炼和造就我们几代人的那个印象中的高考制度行将远去并最终会成为记忆。
回望高考制度一路走来的数十年,令人感慨万分。改革开放以来,高考制度一直是人才培养的重要依托。对于积贫积弱、百废待兴的新生国家,需要大批具有一定知识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的人才投入到国家现代化建设,高考制度近乎人才“流水生产线”式的高效正迎合了当时背景下的社会需求。同时,高考制度也是贫下知识分子改变命运的最重要渠道,这一点至今使然。高考的低成本和零门槛让广大工农知识分子能够从社会底层向中上阶层爬升,成为社会的骨干力量。让所有有志于打拼一番事业的人看到“奔头”和希望,这是高考制度的最大生命力所在。
然而时易世变,随着市场经济逐步走向成熟,人才基数增大和竞争力不断提升,社会阶层分化越来越明显,高考制度对于激励人才和促进人才流动的作用正越来越局促。1996年,高校扩招,国家包分配工作的福利政策戛然而止,进入高校不再等于进入保险箱,一考定终身逐渐成为过去。自由就业和教育资源的重新分配以及现代化进程对人才多样性的需求引发了新的人才供需矛盾,“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国家需要一方面要彻底打破高考垄断,推行更加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方式,一方面仍要继续在保证高考制度的根本性地位的前提下,对高考的具体策略做出调整,以适应社会转型时期对人才培养和选拔提出的新要求。
高考制度改革是教育改革的前沿阵地。众所周知,长期以来中国式教育一直致力于提倡全面提升素质化教育,但素质教育并不等同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者特长教育,考试制度特别是高考制度作为强调结果唯一性的一种人才甄别和分流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扼杀了人才的兴趣、创造力和情商的发展,这本身就是对素质化教育的一种最大毁伤。高考制度的改革虽然无力从根本上扭转教育应试化、功利化的弊端,但起码可以缓解人才的激烈竞争、恶性竞争,在更大程度上提升人才面向实务的综合素质以及更好的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在本次《意见》中,我们就看到了这样一种信号。如高考考试内容改革,强化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体现了强化对专业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和校企对口输送的目标。
社会公平的起点在于教育的公平性,高考制度改革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这一问题。户籍歧视、地区歧视是历来为人诟病的高考制度弊端。可喜的是我们在《意见》的一揽子政策方案里看到了对相关问题的有力应对。《意见》在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中提出:要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以确保教育招生的地区公平,教育资源在农与非农人口间的平衡,贫者与富者间的平衡。
怎样提升人才培养和选拔的合理性,做到德才兼备、唯才是举也是高考制度要破解的终极命题。唯分数论,一味追求全才、通才的育才模式早应被丢进历史的故纸堆。虽然家长式、干预式的培养模式是高考制度的天生痼疾,但随着教育资源的多元化、社会化,高考制度仍有调整余地以变得更大包容和开放,给更多的“偏才”“怪才”“专才”留下发展空间。此番高考改革便呈现出了这种端倪。《意见》要求将高校自主招生放置到高考之后,使特殊人才的选拔更加科学合理。取消文理分科,根据兴趣选择学业方向,主张个性化教育无疑将更大程度将激发人才的创新力。
高考制度虽然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但不得不承认,它至少仍然是目前能够发现的,能够在全社会大规模实行的最佳人才培养、分流和选拔制度。随着高考制度改革的探索和逐步深入,我们有信心能够拨开教育难题的重重迷雾,看到人才塑造的一片新天地,“钱学森之问”必将在不久的将来得到有力的解答。不管教育改革的路有多崎岖艰辛,我们都应为教育改革者的勇气和高考制度的不断自我完善点赞、“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