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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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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闾敏  发布时间:2014-09-05 12:57:04 打印 字号: | |
  据报道,8月25日上午,被执行人康某在法院自残并闹事,宋成凤上前阻止时,被康某用一瓶开水从头上浇下来,导致头面部、上身与双臂严重烫伤。现在宋成凤躺在医院病床上接受治疗,因为被烫伤,她头面部裹着纱布,眼睛肿成了一道缝。

  近年来,法官在执行公务中受伤的新闻屡见报端让我们心有余悸,2005年,无锡邓某因不服离婚案件判决,手持菜刀对承办法官徐某头面部等处连续砍击,后被制服。经鉴定,徐某身上有七处刀伤,最长的达14厘米,最重一刀导致左胫骨骨折,骨头外露,构成轻伤。2006年,甘肃省民乐县一当事人亲属对法院不满,怀抱炸药,冲进法院会议室,将县委副书记、法院院长等5人炸死、5人重伤,17人轻伤。

  选择做法官,就期盼用法律的武器守护好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即使年轻力壮的男性法官,面对丧失理智的当事人都无力招架,何况身躯柔弱的女法官呢。这让我想起院长在一次全院干警大会上语重心长的话,做法官,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而前不久的民主生活会上,主管院长也跟我们说,我们院里现在办案一线大部分是年轻的女法官,你们不要怕,你们的身后有法院。

  做法官,危险和正义交错,感性和理智纠结。要想定纷止争,要有面对矛盾和冲突的勇气和力量,更要有审时度势和随机应变的眼力和灵巧。身为女法官,我们寄希望于法院提供更好的安保措施,更有效的安全管理,也会提高警惕意识,提高自我防护及危机处理能力。保护好自己,才能安全办案,安心办案,不做无辜的牺牲者。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云溪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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