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着秋雨,清晨踏在微凉的街道,和同事们行在上班的路上。
几句闲话,一同事谈到食堂的包子放少了碱,有待进一步发酵。有同事说价格便宜啊,食堂的师傅就这个水平没办法。对曰也不便宜了,水平问题可以改进技术。另一同事说如果改进技术了,那月薪就得要一万了。
同事随口随心的一句话,不知怎地竟让我有点心惊。虽然并不赞成工作动力全部来源于经济收入,工作热情与经济效益自动匹配;但是不可否认经济利益与敬业程度、工作效率、对个人业务水准的自我要求不可分割。
看自己,一位基层法院的普通干警,与诸多同仁们一起,拿着贰仟余元的月薪,每天奔走在当事人之间,为送达而忧虑,为案件的处理而深思。只担心,自己业务水平不够,实践经验不足,言行举止不够得体,案件的处理没有尽善尽美。上班时,不敢有一丝懈怠;下班后,时时不忘看书补脑,提升个人素养。若食堂的师傅能把包子做好,就能期许万元月薪;那么我们是以何为支撑,是什么激励着我们在基层的岗位上积极进取?
思来想去,是对法律的崇高信仰让我们心灵充实,是法官职业的尊荣感让我们热爱自己的岗位,是受到的教育锤炼了我们的个人责任感。在基层工作,无名利可图,我想为严于律己,为每天都进步着的每个普通干警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