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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贩毒14克,获刑8个月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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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锋玉  发布时间:2014-09-17 08:26:33 打印 字号: | |
  为牟暴利,20岁的唐某多次从事贩毒的勾当。多行不义,必遭法律制裁。2014年9月16日,唐某被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4年3月至4月24日,被告人唐某在湖南省平江县城关镇的KTV、网吧或公交站等各种场合,多次贩卖毒品K粉给吸毒人员贺某、李某、徐某、饶某等人。共计贩卖毒品K粉约14.1243克。

  2014年4月24日许,唐某在某公交车站台贩卖一大包K粉给徐某,价格400元。随即几人同到某网吧,在网吧内唐某贩卖6小包K粉给他人,价格100元。交易时,几人被平江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并从徐某身上查获K粉1大包,经鉴定,1大包与6小包K粉净重10.5243克,含氯胺酮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毒品K粉,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平江频道
责任编辑:舒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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