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情况汇报会在岳阳中院举行。会议由岳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跃军主持。
岳阳中院、岳阳楼区法院审监庭负责人做了相关汇报,最高院审监庭、省高院审监庭一行听取了汇报并发表指导意见。
近三年来,审监庭共办理减刑5812件,假释871件,同期全市两级法院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1件。在中央政法委出台5号文件,最高院颁布《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后,审监庭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探索并开展多种途径。一是由立案一庭对减刑假释案件逐一立案,把减刑假释案件纳入数字法院系统管理。二是首次在法院外网对减刑假释对象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三是规定要求的6类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外,还对监狱呈报的假释案件全部开庭。四是严格掌控减刑幅度和假释标准。五是由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本院特邀监督员全程跟踪监督。六是减刑假释裁定书全部上网进行公布。并且密切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联系,加强对社区矫正假释犯人的监管。通过与岳阳监狱对近2年来的假释案件进行抽查回访,对其中5名违反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假释罪犯及时裁定重新收监。同时也积极探索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减刑工作。根据最高院及省高院通知精神,我院对涉及“三类”犯罪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对职务犯罪的暂予监外执行进行了严格的重新审查,对其中7名不符合要求的罪犯及时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基层法院及时予以收监。
最高院审监庭的领导在听取汇报后对岳阳市两级法院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给予了“领导重视、工作规范、效果良好、自查认真、提的建议有针对性”的高度评价。并对岳阳两级法院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同时提出相关指导意见,并寄予岳阳市两级法院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发挥更多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