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军因吸毒曾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二年,从强制戒毒所回来后,不但没有痛改前非,反而变本加厉继续开始吸毒,甚至为了凑钱购买毒品还走上了盗窃的犯罪之路。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2014年6月28日凌晨3点,被告人阿军携带强光手电筒、起子、尖嘴钳、手套等作案工具,驾驶电动车寻找盗窃作案目标至岳阳楼区金鄂中路,发现一台银灰色丰田汉兰达停放在九芝堂药店门前的人行道上,遂靠近该车查看车内情况,发现车内放置有物品后,使用起子将越野车的尾箱左侧玻璃翘裂,然后带上手套将裂开的玻璃推掉,将车主放在车内的1台索尼摄像机、2瓶五粮液白酒、8包和天下香烟盗走,所盗物品共计价值4340元。上午9点,阿军将所盗烟酒以1250元的价格销赃给礼品回收店,并将其中的600元赃款用于购买毒品吸食。次日凌晨2时许,当被告人阿军携带作案工具至岳阳楼区阿波罗大酒店停车场准备再次作案时,被酒店保安当场发现后报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军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判决被告人阿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