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大堤总算安全了!”9月28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在依法执行一起涉及妨碍行洪安全的水务行政处罚案过程中,通过反复协调,终于促使被执行人何某自行移除了堆积于防洪大堤的3000多吨砂石。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赏。
近来,家住湘阴县南湖洲镇的何某未经水务行政部门许可,在资江南湖洲河段开办了砂石场,并将大量河砂放在防洪大堤及堤坡上,严重影响两岸堤坝、农田和路桥的防洪安全。当地群众每每谈及此事都忧心忡忡,生怕哪天防洪大堤因不堪砂石的重负而垮塌。水务管理部门在今年汛期来临前,多次对何某的非法采砂、堆放行为进行制止并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但何某拒不履行。
湘阴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湘阴县水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遂依法准予强制执行。虽然执行人员多次上门,但被何某一直避而不见、逃避执行。
由于该案涉及防洪大堤及南湖洲垸区数万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湘阴法院十分重视,多次向县委汇报案情,经过多次与相关部门、乡镇沟通衔接后,该院院决定成立执行专案小组,联合公安局、砂场管理办以及南湖洲镇等部门、乡镇派出的105人参与协助,对砂场进行强制移除。就在即将采取大规模执行行动的前一天,执行人员再次来到何某家中进行了法制教育。何某迫于执行威慑,终于同意自行移除砂场。